认证认可作为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水平的重要手段,已日益成为产品走向国际市场的通行证。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推进和我国改革开放的发展,认证认可已涉及工业、农业、服务业、行政管理等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社会重视程度日益提高。
为了进一步推动认证认可工作的国际化、市场化、法制化进程,市质监局认证处围绕“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的目标,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全面推进认证认可执法监管和基础建设,充分发挥认证认可促进质量提升、服务科学发展的基础性作用。
市质监局始终把认证认可工作作为服务当地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抓手,夯实质量基础,切实有效地发挥了认证认可的作用,并推动认证认可工作在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根据年初全市认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明确了市、县两级认证监管职责,并按照“统一管理、层级负责、区域监管、责任到人”的要求,建立健全以县区质监局日常巡查监管为主、市质监局监督抽查为辅的认证监管工作模式。明确认证监管机构和专职执法机构、法制工作机构的工作职责,建立“以认证监管机构为主导、以专职执法机构为主力、以法制工作机构为监督”的执法体系,为构建全覆盖、无缝隙、网格化认证监管工作格局奠定基础。
为规范我市强制性产品、食品农产品、自愿性体系认证及实验室资质认定监管工作,市质监局制定了《关于规范认证监管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县区质监局对本辖区内的认证企业和认证产品情况进行摸底、梳理,掌握基本信息,建立电子监管档案,特别是对强制性产品生产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纸质信息档案和电子监管档案。对所建档的企业,按照规模、种类、范围等制定巡查计划,并建立巡查记录。一年来,通过对辖区企业的摸查、整理,建立了电子档案的有管理体系认证单位913家、食品农产品认证单位97家、实验室资质认定单位53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单位120家,对47家强制性产品认证企业、24家食品农产品认证企业、100家自愿性管理体系认证单位、2家实验室资质认定单位建立了巡查记录。
为构建认证行政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做好认证行政执法案件的信息报送工作,市质监局还下发了《关于明确认证监管人员的通知》,要求各县区质监局及市质监局稽查支队,指定专人负责认证执法信息的收集、整理,并按时、保质、保量做好案件的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