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认监委会同公安部消防局组织召开了第三批拟实施强制性认证管理的消防产品目录的可行性论证会。会议由国家认监委认证监管部何小群副巡视员主持,公安部消防局副局长兼总工程师杜兰萍和国家认监委总工程师刘卫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杜兰萍副局长就全面实行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制度提出四点意见。一是全面实行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制度非常必要。二是全面实行消防产品实行强制性认证制度非常重要。全面实行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制度是进一步推动消防产品质量提升和消防产业发展的重要途径,实践证明,实行强制性认证制度不仅有效促进了强制性认证产品质量的逐年提升,而且更重要的大大推动了企业的生产能力、质量保证能力以及自主研发能力的提升,是促进企业升级换代、做大做强的有效动力。三是全面实行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制度基本可行。四是全面实行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制度还需要做大量准备工作。要抓紧组织制定科学、合理的认证实施规则,要根据实施规则和产品标准进一步完善认证检验条件,要加大对消防产品生产企业、营销单位、使用单位和监管部门以及广大社会公众的宣传培训的力度,增强社会各个方面对消防产品质量和强制性认证工作的关注、参与和监督。
刘卫军总工程师强调了认证认可工作的重要性,并就下一步工作开展提出了要求。指出要紧紧围绕传递信任和服务经济的原则,统一管理和共同实施的工作机制,找准定位和创新发展这条主线,抓紧做好各方面准备工作,确保论证的充分性、认证规则的科学性、实施的操作性和工作推进的计划性,切实推进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工作的顺利实施。
会议听取了评定中心和各国家消防产品质检中心对前两批消防产品实施强制性认证的工作情况总结和第三批拟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15类59种消防产品实施强制性认证管理的必要性、可行性,与会专家从生产、市场、使用、管理、标准及监督等方面进行了充分论证。会议认为,鉴于此次拟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的产品标准、检测条件、生产单位综合实力和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等各方面条件都已经成熟,对这些产品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是非常必要和切实可行的,应尽快将其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并适时予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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