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着党的十八大的东风,相关部门近期频频释放即将出台有关低碳产品和技术扶持政策的信息。11月初,从国家发改委传出消息,为引导低碳生活和低碳消费,鼓励社会公众使用低碳产品,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在酝酿的《低碳产品认证管理办法(暂行)》和相关技术支撑文件已完成各部委意见征集,将于近期发布。
11月10日,商务部外贸司相关负责人对外透露,目前商务部正密切跟踪和研究分析各主要贸易对象推出的绿色低碳贸易政策,引导外贸企业顺应形势,积极发展绿色低碳产品,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促进我国对外贸易结构优化和可持续发展。
分析人士表示,这表明我国已经启动重点行业典型产品及重点减排项目低碳认证制度研究,此举有利于提高低碳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将激励企业产品结构升级,从消费端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据了解,此次制定的《低碳产品认证技术规范》囊括4种用能产品和2种非用能产品。4种用能产品包括家用电冰箱、家用空气调节器、平板电视、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2种非用能产品包括平板玻璃、通用硅酸盐水泥。两者的区别在于,在使用阶段是否用能(如电力等二次能源,或者煤炭等一次能源)。 根据初步设计,主管部门将依据相关产业政策,鼓励使用获得低碳认证的产品,对获得低碳产品认证的组织给予相关的政策扶持。具体而言,我国将逐步建立低碳产品政府采购制度,将低碳认证产品列入政府采购清单,完善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制度,逐步提高低碳产品比重。
承担《中国低碳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初稿起草工作的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低碳与能效部部长田晓飞表示,如果说生产端的技术革新周期长、投入大、风险高,那么低碳产品认证则可以带动消费端推动节能减排。也就是说,国家将给“货真价实”的低碳产品背书,一旦产品被贴上低碳产品的认证标志,消费者将能够放心选择购买,从而推动企业进行管理和技术创新,努力开发低碳产品,影响和带动产业升级。
事实上,“十二五”伊始,商务部便加大对外贸领域绿色低碳发展的关注,在外贸发展“十二五”规划中鼓励节能环保产品进出口,组织与气候变化相关的贸易措施对外贸影响的研究课题,参与APEC环境产品清单的制定和磋商。太原产品认证网收集